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00 冶金工程;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一)。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085600 材料与化工;085400 电子信息。
直博生: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00 冶金工程。
学院鼓励获得优秀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攻读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与潜质。
6.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
三、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要求者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报名系统(https://gmis.shu.edu.cn/php/bm/)预报名,详见《上海大学2025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通知》。
2.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院系公告、通知。
四、招收程序
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收程序如下:
1.预报名复试安排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点决定并通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根据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学院的复试通知。
2.学院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推免生的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复试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程录音录像。
4.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科研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5.对拟录取推免生,学院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不得更改。
6.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五、复试安排
各学科点根据情况组织复试,各学科点具体复试安排如下(具体复试要求和时间以各学科点通知为准):
材工系金属方向:材料加工工程一、材料与化工(金属材料方向)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4年9月26日-10月12日
复试形式: 线下面试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30%,专业课占比70%;
联系人:李娜(021-66136581)
材工系钢冶方向:冶金工程、材料加工工程二、材料与化工(钢铁冶金方向)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4年9月26日-10月12日
复试形式: 线下面试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30%,专业课占比70%;
联系人:李娜(021-66136581)
材料所:材料学二、材料与化工(先进材料方向)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4年9月26日-10月12日
复试形式:线下面试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30%,专业课占比70%;
联系人:林根文(021-56331537;gwlin126@126.com)
彭雨晴(yuqing14@shu.edu.cn)
高分子系: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与化工(高分子材料方向)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4年9月26日-10月12日
复试形式: 线下面试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30%,专业课占比70%;
联系人:任凯旋(021-66138039)
电子系:材料学一、材料物理与化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材料与化工(电子材料方向)、电子信息专业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2024年9月26日-10月12日
复试形式: 线下面试
复试内容占比: 英语口语听力占比30%,专业课占比70%;
联系人:张文竹(021-66132031)
复试时前需要备好以下材料:
1) 上海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 对申请有参考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5) 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
六、 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2.5 -3 年,各学科专业学制可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直博生的学制为 5 年。
2.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示。
3.奖助学金
上海大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奖助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潜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可按照学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万元,每年评审一次。
(3)学业奖学金。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水平,上海大学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硕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达 1.2 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达1.8万元。
(4)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
另外,学校还有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
七、针对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凡被我院录取的优秀推免生,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 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鼓励跨专业报考;
2. 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3.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同时可获得材料学院推免硕士生培养创新基金5000元;直博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8万元),同时可获得材料学院直博生培养创新基金2万元;
4. 上海大学研究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金,材料学院还自主设立了中天、佰工、普阳、龙凤山、晶合、晶哲、硅密、鹿鸣、兴邦、晋拓、建邦、元鼎、斯瑞、飞扬、廷亚、麦加、吉晨、日之升、肯纳等多种院级奖学金(具体奖项以当年通知为准);
5.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由学校或学院提供的国际交流学习机会。
八、其他事项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学校统筹安排各学科推免生和统考生招生计划比例,全校接收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4.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夏令营及预报名考生经学校复试已接到预录取通知的,仍须根据我校接收工作时间安排及时登录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申请以及相关环节的确认。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6.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6136261
十、特别说明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与学校及教育部招生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3日